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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3-09-27 09:03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3301000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人民防空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房制度改革、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管理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2.承担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路灯建设管理工作。

3.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价等的审查;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企业资质管理及报批工作。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

7.制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马龙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资金取成效显著。2022729日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0万元(中央下达云南省1亿元、马龙区是曲靖市唯一一家争取到补助资金的县市区)用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争取集镇污水专债4,600.00万元用于20229个乡镇(街道)集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783.00万元用于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

2.城市更新有序推进。围绕城市更新,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2019年以来,争取中央资金7,955.00万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033644,797户,改造面积49.76万平方米。小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更加美丽宜居,有效改善了1.5万余人的居住条件,率先在全市实现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全部清零,多次被省、市住建部门通报表扬。

3.绿化亮化成效明显。一是实施拆违建绿,拆除沈家山南路、云龙路旁10多年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6,636平方米建设小游园、小绿地。二是实施腾地增绿,拆除旧房堵路、旧厂占道、交通堵25,174平方米建筑物实施小游园、小绿地项目建设。三是实施拆墙透绿,2021年以来,累计拆除主次干道两侧实体围墙122,100米,透绿于民13,370平方米。四是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背街背巷装灯率100%、亮灯率95%

4.龙湖整改工作效果显著。拆除驿站、场馆等共13栋永久性建筑物总面积11,207.86平方米、栏杆3,051.24米、龙骨6,639平方米、景观平台9,484.28平方米、景观石1,400余吨,清除树木17,000余棵。复耕面积1,131.76亩,复耕比例为项目占耕面积1,774.19亩的63.79%,超原拟复耕面积1,113.1218.64亩,提升复耕比例1.05个百分点;水田复垦耕地净面积1,069.3276亩(其中:水田882.2818亩,旱地187.0458亩)。整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当前,整个复耕区域呈现出稻花飘香、满地金黄、丰收在望的景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质量安全科)、村建科、房管科、法规科、人防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曲靖市马龙区招标办公室、曲靖市马龙区房管所、曲靖市马龙区安全监督站、曲靖市马龙区档案馆、曲靖市马龙区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车辆超编主要是园林绿化局并入业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9,871,55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71,099.51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0,458.68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924,512.33元,增长56.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624,053.65元,增长56.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00,458.68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污水处理专项资金1,20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南海子输变电项目300,000.00元导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9,851,752.02元。其中:基本支出7,817,462.85元,占总支出的9.79%;项目支出72,034,289.17元,占总支出的90.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99,227.32元,增长52.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6 4,581.68,下降14.86%;项目支出增加28,863,809.00元,增长66.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由于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17,462.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25,955.37元,占基本支出的92.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1,507.48元,占基本支出的7.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34,289.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00,000.00元。主要是用于马财预〔2022453号金叶路道路修建经费1,240,000.00; 马财预〔2022453号金叶路道路修建经费90,000.00; 马财预〔2022167号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建设工程补助资金9,350.00元;马财预〔2022362号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建设工程补助资金416,439.94元;马财预〔2022181号沈家山森林公园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000,000.00元;马财建〔201948号马龙区污水管网系统改扩建项目补助资金4,000,000.00元;马财预〔2022453号金叶路道路修建经费1,170,000.00元;马财建〔2022118号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经费1,040,000.00元;马财农〔2020142号路灯绿化管护经费2,000,000.00元;马财建〔202214号路灯绿化管护经费141,064.50元;马财预〔202221号龙湖基础设施项目整改经费2,318,000.00元;马财预〔2022119号龙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改经费46,730.00元;马财预〔2022238号龙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改经费1,500,000.00元;马财预〔2022270号龙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改经费1,000,000.00元;马财预〔2022425号供水管网专项债券资金利息补助资金800,000.00元;马财预〔202216号供水管网专项债券资金利息补助资金600,000.00元;马财建〔202214号高速路出口及龙翔西路增植树木工程款6,209,496.73元;马财预〔202220号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47,548.00元;马财综〔202136号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补助资金147,660.00元;马财综〔202136号马龙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960,000.00元;马财综〔202212019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98,000.00元;曲财债〔202247号污水处理专项经费46,000,000.00元;马财教〔2021140号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市级补助专项资金1,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71,099.5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54%。与上年相比减少18,575,946.35元,下降36.46%,主要原因是:由于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导致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1,2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1,240,000.0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和旅游9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63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66,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8,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1,331.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1,500.62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933,07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425,789.94元;行政单位医疗181,106.82元;事业单位医疗174,093.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3,660.5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426.42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6,2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8%。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水体6,210,000.00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20,362,15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用于城乡社区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699,314.92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4,662,839.23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698,2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公共租赁住房147,660.00元;保障性安居老旧小区改造1,058,000.00元;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492,576.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514.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919.2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59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6.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5,5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514.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919.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5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014.27元,增长3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319.27元,增长4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695.00元,增长36.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创文改造、路灯及绿化管护、脱贫攻坚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能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协调及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指导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817.92元,比上年增加37,356.66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为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工会费用增加原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858.00元;水费77.24元;电费3,486.88元;公务接待费65,595.00元;工会经费83,350.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919.27元;其他交通费用128,530.7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48,248,313.75元,其中,流动资产42,855,321.44元,固定资产12,595,542.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650.00元,其他资产92,789,800.0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55,499.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98,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914,7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98,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3301111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xls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