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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9-27 16:19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101000

 

曲靖市马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着全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

2.建立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免疫规划、儿童预防接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因监测等多个网络直报管理系统,是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指导中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党风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负责制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工作方案、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分解、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工作任务到相应科室或岗位,督促工作开展;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工作业务指导、培训,考核。

3.负责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负责审核传染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总结、专题分析报告、疫情评估报告;组织检查、指导辖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

4.负责制定辖区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督组织实施;负责辖区艾滋病、性病高危行为干预和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随访管理,及时开展相关检测;负责辖区艾滋病、性病高危行为干预和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随访管理,及时开展相关检测;负责辖区艾滋病、性病高危行为干预和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随访管理,及时开展相关检测;负责检查、指导辖区艾滋病、性病防控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

5.负责制定辖区慢性病、营养、口腔疾病、死因监测及伤害信息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慢性病及高危人群发现、管理、随访工作;组织检查、指导辖区慢性病、营养及口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控知识宣传。

6.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及管理工作,异常反应及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基层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人员培训及对下级工作进行督导,新冠疫苗接种管理及督导工作。

7.负责制定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结核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规范诊治及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组织、指导辖区结核病疫情处置及结核病患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管理;负责免费抗结核药品的供应和管理等。

8.负责制定卫生检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现场监测与卫生检验相关工作;负责检测过程的安全与感染控制工作;负责检验仪器设备、试剂等管理,协助完成实验室质量控制及计量认证相关工作等;负责生活饮用水、食品、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化学污染物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理化指标日常和应急检验;协助开展现场标本的采集,负责样本保存与转运。

9.承担全县饮食服务行业、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职业危害监测;以及全县各中、小学校的中、小学生“生长发育”体质指标监测等,负责全县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等。

10.负责落实、指导辖区疑似麻风病患者发现、报告工作,收集报告信息,协助专业医疗机构定诊;负责辖区麻风病现诊病人个案调查、免费药品供应和治疗管理工作,对麻风病伤残者实施关怀。

11.组织开展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病情与危险因素监测,提出并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组织、协调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现场处置工作;组织检查、指导辖区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

12.组织开展日常与卫生应急、重点项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制作、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检查、指导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13.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调查与卫生处置,指导、协助有关部门控制与消除食品污染源;负责检查、指导辖区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11个内设机构。具体科室为:办公室、财务室、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卫生检验科、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科、结核病防治科、急性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所属单位是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是: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我中心实有车辆3辆,其中2辆用于疫苗运输1辆用于其他业务工作督导等,属于非编管理车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887,037.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2,739.24元,占总收入的98.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6,612.00元,占总收入的0.08%;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7,686.57元,占总收入的1.8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77,580.62元,下降25.34%,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门诊划拨通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疾控中心不再接种疫苗,减少了疫苗接种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9,020.87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4,011,920.45元,下降99.84%,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门诊划拨通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疾控中心不再接种疫苗,减少了疫苗接种收入;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54,681.04元,下降27.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级部门工作经费补助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816,423.96元。其中:基本支出6,440,481.96元,占总支出的82.40%;项目支出1,375,942.00元,占总支出的17.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48,194.47元,下降26.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32,103.67元,下降34.01%,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门诊划拨通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疾控中心不再接种疫苗,减少了疫苗成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583,909.20元,增长73.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拨款。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40,481.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65,542.06元,占基本支出的6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4,939.90元,占基本支出的38.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5,942.00元。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1,375,942.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75,942.00元,主要用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核酸检测试剂购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2,739.2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上年相比增加13,89,220.87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52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718,748.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7%。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本建设等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76,4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0辆,我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业务用车辆属于非编管理车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1,102,388.02元,其中:流动资产4,480,217.27元,固定资产16,622,169.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3,163.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59,1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是一种急性感染性肺炎,其病原体因外形类似王冠,其病原体是一种先前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即2019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可在复制过程中不断适应宿主而产生突变。202027日,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

3.核酸检测:是指查找患者的呼吸道标本、血液或粪便中是否存在外来入侵的病毒的核酸,来确定是否被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需要经过取样、留样、保存、核酸提取、上机检测五个步骤。其中,第一步需要采集人体的分泌物,用鼻拭子或咽拭子擦拭鼻腔或咽后壁及双侧咽扁桃体处;第二步需要医务人员进行留样,将拭子头浸入细胞保存液中,折断尾部后立即旋紧管盖。第三步需要将样本管放入密封袋中保存好并及时送检;接下来便将需样本送进实验室进行核酸提取,最后一步便进行荧光PCR核酸检测,将提取物进行荧光PCR扩增反应。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10111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疾控中心绩效自评部分)(2)(1).xls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疾控中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区疾控中心决算报表部分)(2) - 副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