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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2-26 15:57

监督索引号53032112032600000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提出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建议。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中低产田地改造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实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监督。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及重大动物疫情监督检查,进行动物疫情报告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中央、省、市和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发展规划科、财务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和环境资源科、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绿色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人事科。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土肥管理站

4.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5.植保植检站

6.水产站

7.种子管理站

8.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9.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10.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马龙区分校

11.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12.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大队

13.农业机械技术学校

14.动物卫生监督所

15.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6.兽药饲料监察所

17.畜禽良种改良站

18.饲草饲料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党建、重引领,积极破解人才、机制、体制问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努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实事求是的农业农村干部职工队伍。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对区委农办、农业农村进行深化改革,理顺机制体制,形成责有人担、事有人干的良好工作体系。

2.筑巢引凤,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紧扣“旱能浇、涝能排、渠相通、路相连”的要求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针对马龙农业“小、散、零”实际,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完善全过程追溯体系,以高品质的农产品发展精品农业,赢得市场。

3.对标对表,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对照市下达马龙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查找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推进措施,努力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确保粮油播种45.60万亩、产量10.00万吨以上;二是完成特色经作19.00万亩、产量28.00万吨以上。三是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力争2024年全年生猪出栏66.00万头、肉牛出栏6.00万头、肉羊出栏22.43万头、肉禽出栏158.00万羽;完成水产养殖面积10031.00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110人。在职实有1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4辆。车辆超编4辆是因为2010年及2019年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的。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6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3.5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6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1.40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1人,调出1人,死亡3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03.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03.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1.40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1人,调出1人,死亡3人,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63.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7.4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1人,调出1人,死亡3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95.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8万元,上升60.31%,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处仲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保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6.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离休人员离休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3.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7.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9.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8.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404.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行政人员工资、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公务接待费。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320.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事业人员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培训费。

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53.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动物防疫支出。

213010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支出。

213014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渔业发展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保障工作支出。

213015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田建设与利用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支出。

213019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村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处仲裁经费等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3.94万元,主要用于2024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69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3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62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6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1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1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9万元,项目支出7.90万元)。

303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5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3.00万元)。

31013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1.40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1人,调出1人,死亡3人,人员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5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0万元,增长8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0次,共计接待31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5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0万元,增长24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加原因主要是为正常履行部门职能职责需要购买公务用车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6个,财政安排95.90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2.长江“十年禁渔”是指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以水生生物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201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65万元,上升140.68%,主要原因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填报时漏填办公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350.06万元(净值1461.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0.91万元,固定资产1916.01万元、净值1028.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14万元、净值1.9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57.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0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延续项目名称不能修改,延用上年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按云农牧〔201884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由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州市畜禽养殖量、防疫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省级延伸绩效管理情况等因素进行测算,由中央财政承担80.00%,省级财政承担10.00%,州市财政承担5.00%,县级财政承担5.00%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用于购买2024年度春、秋两季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款。

(二)用于兑现2024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六、资金安排情况

区级预算5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于20241月严格按资金用途组织实施,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完成资金拨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2032600111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61013348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