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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2-27 17:16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400000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为主,面向村(居、社区)群众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应急急救、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的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负责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预防保健工作,包括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预防控制、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

4.负责辖区内的基本医疗工作,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中医药服务、常见病产科处理、常规及简单生化检验、X线、心电图、超声检查、康复治疗、转诊服务等。

5.负责辖区内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承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6.负责辖区内的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包括常驻人员和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指导村(居、社区)和相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筛查、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

7.承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医院工作计划、总结、文件及综合性材料的拟定工作;负责医院文电、文秘、会务、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信访、医务公开、教育培训、安全保卫、公务接待、自身建设等工作;负责医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医院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拟定医院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负责做好医院的日常管理、应急管理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服务工作。

2.公共卫生服务部。开展辖区内预防保健、慢性病防治工作,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配合、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完成各项公共卫生工作。

3.内外儿科。负责内外儿科门诊、住院工作,执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详细询问病史,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认真、及时完成各类医疗文书的书写;运用先进医学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4.妇产科。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负责全院妇产科病人的处置及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和治疗工作;负责孕产妇的诊治、急救工作;负责节育手术放取环,高危孕妇监测,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新婚夫妇急慢性疾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5.功能科。管理使用各种医疗设备,负责检验工作,做好标本采集、登记、报告工作,积极配合有关科室开展新的检验项目;负责医学影像辅助检查,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6.药剂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保管、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7.口腔五官科。严格执行医院核心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负责口腔科的诊疗工作,承担口腔科门诊、住院工作;运用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8.中医科。贯彻执行中医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中医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并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9.计划生育服务科。负责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负责对村(居、社区)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10.财务后勤科。负责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拟定、测算及奖金分配核算工作;参与医院药品、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加强诊疗项目收费价格和医疗收费管理,做好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核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医院及各科(室)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医院内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医院新建扩建工程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污水处理、被服洗涤等管理及水、电、气维修工作。

本单位为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1)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将其学以致用,活学活用于工作和生活中,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2)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支部会议、支委会议,党课、民主生活会按时进行抓好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目标管理,实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机制,树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将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贯穿于工作和生活中。

4)抓好党的纪律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清正廉洁。认真开展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工作。

2.严格执行医改政策,加强一体化管理,完善基药配送制度。

1)我院配备的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辖区内9家村卫生室也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价销售。并配备专人对卫生院及辖区卫生室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考核管理。完善药品出入库登记,规范药房药品管理。

2)组织专人,对全街道村级卫生工作进行督导,督导重点是药品零差价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情况,院感监测等工作。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给予现场指导。通过督导工作,提高了村级卫生人员工作能力,增强了村级卫生服务水平。

3.公共卫生工作。

1)健康教育。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共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55块,举办健康知识讲座66期,开展健康咨询活动9次。发放健康印刷资料13,500余份,播放音像资料4,387余小时。

2)健康档案工作。累计建档案31,105人,电子录入31,105人,建档率96.49%。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3,637人、糖尿病411例、高血压2,064例、重症精神病141例按要求管理。6月份对辖区居民开展了2023年公共卫生体检下乡活动,为全街道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病、家庭医生签约人群等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B超、血压、血糖等。旧县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总人口数:3,637人,健康体检人数:2,903人、体检率:79.02%

4.预防接种工作。

全年国家免疫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0%以上。熟练把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失效报损登记。

5.传染病防治和处理工作。

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截至目前,旧县辖区累计报告传染病23例。(2)对全街道结核病人做到每月随访,登记造册,指导督促他们按时按量服药,监测他们服药后的不良反应。辖区内管理肺结核患者9人,管理率100%;疑似肺结核推介到位75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4.3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520.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8.08万元,增长2.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8.08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公共卫生经费及基本药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4.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4.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8.08万元,增长4.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对比,增加18.08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公共卫生经费及基本药物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5.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3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项目支出568.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公共卫生经费及基本药物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乡镇卫生院342.2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9.1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5.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9.9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2.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1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8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10.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3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92万元)。

1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8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公共卫生经费及基本药物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2个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合计47.92万元。1.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区级财政承担9.92万元;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区级财政承担38.00万元。  

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乡镇卫生院:是指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服务,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165.54万元(净值894.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9.10万元,固定资产675.71万元、净值404.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73万元、净值0.4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

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曲靖市财政局文件》(曲卫健发〔202246号)文件。

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健康委员会文件》(曲财社发〔2020243号、(曲财社发〔201437号)文件;《马龙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文件》(马医改〔20112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区级基药零差率补助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区级财政承担9.92万元。

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区级财政承担38.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实施和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经费合理安全使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运行。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400111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龙区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