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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2-29 15:07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300000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马办字﹝201941号)文件规定,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提出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的拟定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配合税务部门对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建议并组织实施。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提出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医疗保障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马办字﹝201941号)文件规定,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是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4人,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4个科室,下属单位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全面推进全民参保。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提高参保群众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实时督促各乡镇(街道)的缴费进度,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督促指导等方式,确保按时圆满完成2024年参保缴费任务。二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严格按照省、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曲靖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相关要求,精准细致做好脱贫人口参保缴费、确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筑牢防返贫的底线和“医保三重制度”保障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返贫。

2.稳步推进医疗保障综合改革。一是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做到据实报量、优先使用,全力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配送到位率。二是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国家、省、市级灵活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进行“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三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城乡居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积极性,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稳步推进以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做好DRG付费改革后相关费用的审核、预拨、结算及清算工作。四是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按照“基金统收统支、政策规范统一、管理服务一体”标准,待市级出台相关文件后,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效率和统筹调剂能力。五是大力推广医保移动支付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全面打通医保领域全流程便民服务,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感。广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确保参保群众通过“扫码”“刷脸”即可支付看病购药费用及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和结算。

3.推进基金监管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巩固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成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100%。二是持续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按照《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主动履职,统筹协调16家成员单位落实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持“零容忍”全力打击欺诈骗保。三是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强化协同监管,落实社会义务监督员制度,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专家学者代表等参与基金监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9.5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90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5.38万元由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进行预算,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导致人员工资项目预算减少19.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9.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9.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9.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90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由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进行预算,预算编制口径调整人员工资项目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7.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2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人员工资项目预算减少;项目支出20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38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进行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32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位3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3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负担部分的支付。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3.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24名公务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部分为15.34万元,用于对离休人员和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补贴部分为198.00万元。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18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及退休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财政补助部分。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6.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1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32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39.94万元,其中用于公车运行维护2.50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1.24万元,工会经费4.20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2.00万元。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01.59万元,项目支出198.00万元)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8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4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19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9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90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由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进行预算,预算编制口径调整人员工资项目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区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与区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我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均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0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6.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3.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3次,共计接待417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无公函不接待,公务接待次数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维护费用需求较大。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7.00万元,物业管理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2.4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人数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66.22万元(净值13.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0万元,固定资产60.92万元、净值8.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8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2.实存资金支出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政发〔200144号)

2.《马龙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区级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马财预〔202237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马龙区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共计33人,按照每人每年6.00万元标准,由财政补助资金以保障其门诊住院费用报销。

2.2024年单位实存资金8.0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98.00万元,用于保障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共计33人医疗费用。

2.2024年单位实存资金8.00万元,用于单位特定经费支出。

六、资金安排情况

1.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98.00万元用于支付马龙区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医疗费用。

2.2024年单位实存资金8.00万元用于特定的经费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按文件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将补助资金划转到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账户,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单和个人报销单,对离休干部和二级乙等伤残军人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拨付清算。

2.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用于支付我单位聘用人员劳务费。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做好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医疗费用保障工作。

2.保障单位正常运转,2023年工作正常开展,做好群众医疗保障工作。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

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300111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