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53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马龙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3〕7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能源行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函》要求,组织编制了局主管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对外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子项(总体).doc
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区级权限)实施要素.doc
3.事项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区级权限)下业务项_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区级权限)实施要素.doc
4.主项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下子项(总体).doc
5.事项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实施要素(总体).doc
6.事项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下业务项_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实施要素.doc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