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900001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报告
第二部分曲靖市马龙区2024年政府预算表
第三部分曲靖市马龙区2024年重点名词解释说明
第四部分曲靖市马龙区关于空表的说明
1-1 2024年马龙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2024年马龙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5 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1-6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 2024年马龙区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 2024年马龙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 2024年马龙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表
2-2 2024年马龙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 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 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 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
3-1 2024年马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 2024年马龙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3-3 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 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到项级)
3-5 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3-6 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 2024年马龙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 2024年马龙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 2024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 2023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马龙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马龙区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区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马龙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区级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6 马龙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马龙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5-8 马龙区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 2024年区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6-3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区二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十六)
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24年1月30日在曲靖市马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 154060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134213万元增收 19847万元,增长14.79%,其中,中央级收入27501万元,省级收入6370万元,市级收入1464万元,区级收入118725万元(含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937万元、政府基金收入292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500万元)。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 收入完成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937万元(税务部门完成53878万元,财政部门完成9059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62070万元增收867万元,增长1.40%,为年初预算数65800万元的95.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01%,非税收入完成12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99%。
2. 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9906万元(区本级预算安排支出158891万元;上年结转专款支出31151万元,占结转专款132158万元的23.57%;本年专款支出39864万元,占已到位专款91674万元的43.48%),比去年同期支出227747万元增支2159万元,增长0.95%,为年初预算229694万元的100.09%。
3. 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1)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937万元,返还性收入20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46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56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000万元,调入资金46184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43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192万元,其他调入13623万元),上年无结余,全年财政收入总计347317万元。(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90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0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283万元,全年财政支出总计32848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828万元(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结算要求:2023年市与县(区)算账单一般公共预算需要结转下年支出的专款,国债资金18828万元本年没有支付结转下年支付。
截至2023年末累计结转专款107716万元无法拨付(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专款,其中,2022年以前结转专款142905万元,本年拨付34444万元,债务化解52102万元,项目未启动核销6892万元,剩余49467万元;本年到位专款98910万元,拨付40661万元,剩余58249万元),结转专款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专款97373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专款103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专款32万元。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288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53042万元减收23754万元,下降44.78%,为年初预算数69374万元的42.22%。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7553万元(区本级预算安排支出27672万元,上年结转专款支出3284万元,占结转专款10725万元的30.62%,本年专款支出797万元,占当年到位专款7226万元的11.03%,专项债券支出75800万元),比去年同期支出271301万元减支163748万元,下降60.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马龙区申报发行7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89300万元,以及经开区专项债券资金145000万元,今年仅有75800万元)。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2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5800万元,上年结余10725万元,收入总计1230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7553万元,调出资金14369万元,上解支出551万元,支出总计1224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6万元。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500万元(二水厂和污水处理厂20年特许经营权及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所得26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万元,收入共计265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8340万元,调出资金18192万元,支出合计2653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86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8231万元的101.0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03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8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650万元。
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977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0201万元的98.5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55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2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1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806万元。
3. 结余情况。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8635万元,上年结余74945万元,转移收入10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105万元,收入合计124724万元;本级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9770万元,转移支出2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251万元,支出合计462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849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本”预算的收支数据,由于决算尚未完成,与省财政结算后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报告正式编制完成后,我们再按规定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2023年省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590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0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460200万元。2023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87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71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60000万元。。
2.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3年全区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5800 万元,其中,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75800 万元,争取再融资其他一般债券资金65900万元,争取置换一般债券资金4100万元。
3.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全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18429 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4400 万元,一般债券利息203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1997万元。
4. 政府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共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30057万元。
5. PPP政府付费情况。2023年全区PPP项目政府共付费4684万元,其中,龙翔中学项目付费3646万元,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付费1038万元。
二、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统筹民生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较好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有力服务保障了“一区两地”战略、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一)聚财力、强保障,实现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税源管控和税收征管。强化税源分析研判和收入调度,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税源信息台账,动态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税收征管,持续抓好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跟踪管控,及时完成税收入库。二是挖潜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积极筹措资金10947万元用于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土地手续报批,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推进成熟优质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15308万元。投入土地整治资金5238万元,用于开展补充耕地占补平衡,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平台交易指标564亩,取得收益14099万元,通过省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化交易平台粮食产能30万公斤,取得收益3730万元,极大地拓展了财源,提升土地收益对综合财力的支撑。三是盘活处置国有资产。统筹国有资产资源,通过盘活处置国有资产、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机制,推动实现收支平衡,完成了滇池水务资产处置回购,获得回购资金32000万元。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定期清理,超期收回的长效机制,共收回达到条件的结转结余存量资金2251万元,清理核销指标6892万元,统筹用于保障“三保”及其他重点支出,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省市,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75433万元,较上年158039万元增加17394万元,增长11.0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46628万元,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资金 28805万元(含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 8400万元);获得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资金70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58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区基本民生保障、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资金需求。
(二)稳经济、促发展,释放财政政策功效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针对性和阶段性财税政策,做好政府“减法”实现企业效益的“加法”。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共计退税2151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转。二是积极兑现惠企政策。全年共兑现惠企资金1315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企业发展支出,支持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三是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产业政策导向,加快落实国家稳住经济大盘,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发放中小微企业纾困优惠贷款141800万元。全面落实财政贴息补助政策,撬动信贷保险资金支持地方发展,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86万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530万元,扶持创业人员317人,带动就业500余人,助力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优化了企业融资环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缺渠道等问题。四是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坚决制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定或者歧视供应商公平公正参与采购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高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占全年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比重,全力拉动有效投资。2023年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比71.52%,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巩固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农副产品年初预留份额33.95万元,实际成交额达34.3万元。五是强化财政与保险政策联动,全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品种保险工作,拨付农业保险资金427万元,为全区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及特色产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三)补短板、惠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严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动摇,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兜住、兜准、兜牢“三保”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年通过统筹整合上级涉农项目资金、区级专项安排等方式,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710万元,有力支持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通过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支出通报、公告公示、绩效评估等机制,获得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奖励634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厕所革命、环境污染治理、水利设施等项目建设。二是落实“惠农惠民”政策补助。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27万元、耕地力保护补贴319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38万元、草原生态效益补偿213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151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184万元等惠农强农政策资金共计5508万元。三是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落实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各学校正常教学运转,全年共投入教育经费43375万元。“两免一补”资助政策惠及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8416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拨付资金998万元;支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拨付资金402万元;建立教体基金,拨付500万元。四是进一步落实社保基金提高标准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60-65岁每人每月12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3元,65岁以上每人每月12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8元。及时拨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各项基金稳健运行。五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投入医疗卫生资金20475万元,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持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拨付资金544 万元,稳步提升基本卫生服务水平,拨付资金1783万元。六是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扎实做好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残疾人补助和医疗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拨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85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21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462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367万元、殡葬改革资金100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147万元(含公益性岗位补贴 883万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086万元(含退役军人自主就业补助 74万元)、计划生育补助资金540万元。2023年民生支出182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906万元的79.51%,促进社会安定、人民安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
(四)抓改革、重实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依法理财理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的理财理念,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债务、资产等情况。二是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严格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科学编制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兜牢“三保”底线,规范预算支出执行,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科学调度拨付国库资金,促进财政预算稳健运行。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监控跟踪,完成48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逐步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控有机结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坚持把钱用到刀刃上,突出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选取了区教体局、自然资源局、产业园区等单位五个关乎民生事业方面的项目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评价,扩大了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有效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四是深化非税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迈向电子缴款书时代,促进非税收缴提质增效,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五是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能。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节约率,全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1347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135万元,节约资金338万元,节资率2.57%。六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压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扎实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工作,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全年共偿还各类到期债务本息4848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432万元,专项债券11997万元,隐性债务30057万元。化解拖欠中小民营企业账款149575万元,教育、农业、水务、交通、住建等部门拖欠中小民营企业账款得到有效化解,全区债务风险整体可控,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七是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按照“清廉云南”“清廉曲靖”“清廉马龙”建设要求,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围绕6个方面37个问题,结合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共查找发现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等方面的9个问题,并完成了问题整改,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财经制度。八是积极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按“用、售、租、融”的资产处置要求和“成熟一批、处置一批”的原则,累计注入平台公司资产预估值3630万元,包括土地、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屋等资产。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做优做大做强区属国有企业。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全区人民攻坚克难、团结奋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税源单一、税收强度不高。全区经济体量还不够大,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不多,产业集群程度较低、产业上下游链条较短,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贡献不高,制造业、房地产业等固有支柱税源较为薄弱,新兴税源尚未形成,财政增收缺乏有效支撑。二是财力不足、收支矛盾突出。区级可支配财力严重不足,基本民生保障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财力和资金缺口较大,财政减收与支出增加矛盾突出,财政“紧平衡”状态下资金调度十分紧张,压力较大。三是绩效不严、管理有待提升。财税制度改革仍有差距,预算编制还不够精准细化,预算支出执行有待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还需加强,少数部门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还不到位,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分析,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三、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措施,勤俭节约、艰苦奋斗,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守牢守好财政运行和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为推动马龙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编制的原则
1.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原则。树立全口径预算管理理念,统筹协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加大单位自有资金的管理,能用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财政资金不再安排。优先消化使用结转资金,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各类资产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筹集重大项目建设资金。
2. 集中财力保重点原则。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等“三保”支出和偿还政府债务本息等刚性支出,保障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改革支出。
3. 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勤俭理财方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正不合理不合规支出,打破僵化固化格局,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
4.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原则。强化预算约束、绩效管理,将财政可承受能力、成本效益分析等绩效要素融入项目谋划论证,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有机衔接,坚持优化结构、效益优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编制的口径和标准
1. 基本支出
(1)人员工资支出
①全供养人员以2023年12月份单位在册职工人数实际工资水平计算。
②差额单位人员工资。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差额人员工资(差额人员以区人社局核定在职在编为准),按公立医院改革后,人年均6.6万元包干,区级财政不承担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工会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规范后绩效奖,由单位自筹解决。对于有明确增资政策依据的,区级财政根据财力酌情考虑。
③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助由原单位编制,统筹外增资部分由区人社局社保中心编制,离休老干部医疗费统一按人年均6万元由区医疗保险管理局预算安排。
④全供养人员工资附加支出。人员工资附加支出严格按财政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和社保中心核定金额测算。
公积金:计提基数按2023年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中职务岗位、级别薪级(等级)、艰边津贴、工作性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不含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工资总额的12%安排;个人扣缴12%。
医疗保险金:计提基数按2023年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中职务岗位、级别薪级(等级)、艰边津贴、工作性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不含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工资总额的7.3%安排(市级文件规定2024年医疗保险费比例为6.8%,生育保险0.5%);个人扣缴2%。
公务员医疗补助:计提基数按2023年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中职务岗位、级别薪级(等级)、艰边津贴、工作性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不含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工资总额的3.5%安排;退休人员计提基数是应发退休费,不包含统筹外财政承担退休费和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保险:计提基数按2023年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按照全年职务岗位、级别薪级(等级)、艰边津贴、工作性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不含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的16%逐月安排;个人扣缴8%。
职业年金:财政部分不再按8%计提,实行统一预留,发生一个记实一个,个人扣缴按4%。
工伤保险:计提基数按2023年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中职务岗位、级别薪级(等级)、艰边津贴、工作性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不含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工资总额的0.2%安排。
工会经费:计提基数按2023年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中职务岗位、级别薪级(等级)、艰边津贴、工作性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性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不含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工资总额的2%安排。
⑤临聘人员。财政部分供养人员主要是指纳入年度预算的供养人员,主要包括:各部门临聘人员、大学生村官、消防人员经费及伙食补助、看守所在押人员保障经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等用于人员支出的工资及各类保险。各单位需按照“三保”保障清单,分别填入对应的保障类别。由单位自行决定招聘人员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2)公用运转经费标准
①区直各行政单位、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人年均5000元。
②区委政法委按照2010年4月6日印发的《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政法综治维稳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人年均18600元;公安、交警、森林公安按照2020年12月28日云南省财政厅、公安厅印发的《云南省州(市)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安排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人年均8500元;区纪委严格执行《云南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参照当地公安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标准8500元;区司法局按照省财政厅、司法厅2009年10月29日印发的《云南省州(市)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安排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人年均5000元。
③学校公用经费: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45号)的文件精神,高中按在校学生数(公费生)人年均975元;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最新共同事权划分,其中,小学按在校学生数人年均30.24(720元×4.2%),初中按人年均39.48元(940元×4.2%);寄宿制生公用经费人年均12.6元(300元×4.2%);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按照30.24元;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生·年;区直机关幼儿园及各乡镇(街道)学前班按人年均600元;体育和竞走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按在职教师人数人年均5000元。
④卫生公用经费:差额单位及乡镇(街道)卫生院不安排公用经费;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疾控中心按在职人数人年均5000元安排。
⑤乡镇(街道)公用经费:人员公用经费人年均5000元。
⑥车辆运行维护费:车辆编制严格按《马龙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核定编制数执行。一是相对固定用车、五机关(含高配部门)、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5万元/辆·年;二是政法部门:公安2.5万元/辆·年,司法、森林公安通信应急车1.5万元/辆·年保障,执法执勤车由定额公用经费包干保障;三是平台车辆通信应急用车2.5万元/辆·年,执法执勤车1.5万元/辆·年保障;四是其他参改单位车辆按1.5万元/辆·年(卫生局3辆);五是乡镇(街道)车辆按2.5万元/辆·年(每个乡镇、街道3辆);六是不参改单位(移民局、区妇幼保健院)财政供养车辆1.5万元/辆·年。
(3)基本民生
各预算单位对照《云南省财政厅“三保”政策清单》所列的37项基本民生分别编入对应的类别,对不属于37项的不得列入基本民生,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①村(居)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公用经费:全区46个社区、28个村委会工作经费年均为50000元。每个社区、村委会党员培训费年均5000元,每个社区、村委会党员活动费用人均50元。每个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年均1000元。纳入“基本民生”支出。
②村干部、社区干部补助、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补助,纳入“基本民生”支出。
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支出。供水支出(城市污水处理、绿化用水、公厕管护等)、供电支出(城市路灯用电等)、公共交通支出(公路养护、公交车补贴等),纳入“基本民生”支出。
2. 项目支出
由于当前财政形势非常严峻,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必须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只编制提供公共服务类、法定会议类、债务偿还类、产业扶持类、企业扶持类,其他项目不再编制。
(四)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测算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我区当前的财政形势暂定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937万元,测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66710万元(税务部门完成 5663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 1007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30%,非税收入完成12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8.70%(详见02表、02-1表)。
(2)上级补助收入。按照2023年实际到位数测算2024年数据:①税收返还性收入2000万元;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6688万元;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000万元,合计129688万元(详见01表、09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141651万元,比去年预算数129418万元增加12233万元,增长9.45%,按保障类别分为:
一是保工资支出85103万元,比去年预算数84967万元增加136万元,增长0.16%,其中,基本工资26797万元、津补贴12111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086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8273万元、奖金451万元(13个月工资考核后次年发放)、养老保险8318万元、医疗保险5940万元(含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生育保险)、工伤保险103万元、住房公积金5962万元、离休费123万元、离休医疗费198万元、退休生活补助4741万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预留资金1000万元。
二是保运转支出3548万元,比去年预算数3007万元增加541万元,增长17.99%,其中,行政单位公用经费1685万元,政法部门公用经费175万元,事业单位公用经费339万元,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67万元,公务用车经费286万元,工会经费996万元。
三是保基本民生支出42841万元,比去年预算数27079万元增加15762万元,增长58.21%。按资金来源: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安排222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 222 万元,本级安排20358万元。按基本民生支出项目:学前教育幼儿资助6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88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7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186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336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601万元,中职教育学生资助45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877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9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5031万元,残疾人补助3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844万元,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1286万元,老年人福利256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1548万元,义务兵优待金369万元,退役安置支出6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1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14万元,计划生育支出73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499万元,村级支出1487万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支出11641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921万元,社区支出1606万元。
上述三项“三保”支出合计13149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115053万元增加16439万元,增长14.29%,其中,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安排222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22万元,本级安排109009万元。
四是“三保”以外的刚性支出10159万元,其中: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支出3550万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规范后基础绩效奖5585万元(不包含年终考核40%部分3722万元),消防经费283万元,其他财政补助人员741万元。比去年预算数14365万元减少4206万元,下降29.28%。
(2)本级项目支出101506万元(详见03表)。
(3)专项用途的转移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43289万元。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乡村振兴转移支付2568万元。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全年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000万元,已在基本支出中安排222万元,还需安排支出20778万元。
三是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全年预计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安排42204万元,已在基本支出中安排的22261万元,还需安排支出19943万元。
(4)上年结转国债专款支出18828万元(详见10表)。
上述四项公共预算需安排支出305274万元(含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919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234094万元增加71180万元,增长30.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082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数229694万元增加36388万元,增长15.84%;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9192万元,比2023年4400万元增加34792万元,增长790.73%。
3. 公共预算财政平衡情况(详见01表、09表)
2024年,全区公共预算收入合计3184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0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192万元,上解支出13184万元,支出合计3184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4. 债务偿还情况(详见04表)
2024年预算安排偿债资金112642万元(剔除再融资置换59800万元,区级还要偿还52842万元),主要包含:一是系统内政府债务849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39192万元(再融资置换35200万元,区级偿还3992万元),利息4122万元;专项债券还本27400万元(再融资置换24600万元,区级偿还2800万元),利息14227万元;二是隐性债务偿还本息17711万元;三是PPP项目政府付费999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详见05表)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2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3099万元减少5806万元,下降6.99%,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9127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万元,地方自行试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227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9374万元减少20247万元,下降29.19%;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66万元;专项债券再融资置换转贷收入2460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2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3099万元,减少5806万元,下降6.99%,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597万元,比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040万元减支48443万元,下降59.78%;上解支出1296万元;调出资金16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400万元。
3.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77293万元,支出预计7729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详见06表)
2024年,泽沣水务预计实现利润400万元,马龙区滇东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后预计实现利润450万元,合计850万元,按30%的比例上缴利润25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8万元增收187万元,增长239.74%,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5万元,比去年预算数46万元增加209万元,增长454.35%;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8万元增支187万元,增长239.74%。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详见07、08表)
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完成500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9863万元增加161万元,增长0.32%,其中,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7894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38231万元减少337万元,下降0.88%;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预计8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1321万元。
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41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035万元增加21162万元,增长49.17%,其中,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3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30201万元增加3138万元,增长10.39%;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预计完成18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上解上级支出预计30675万元。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情况
社保基金上年结余78497万元,本年收入50024万元,本年支出641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4324万元。
(八)财政专户预算编制情况(详见11表)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财政专户收支管理规定及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从2022年开始将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纳入预算编制。2024年财政专户预算收支均为655万元,其中,区教育局考务费收支85万元,区第一中学高中学费收支510万元,区职业技术学校住宿费收支60万元。
(九)单位自有资金编制情况(详见12表)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单位所有收支必须编入预算方可执行,马龙区从2023年开始将单位自有资金编入到部门预算中,根据各单位2024年编制情况共有16742万元编入预算。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本次人代会关于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引导调控职能,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支执行目标任务。
(一)内挖外增,做大收入总量强支撑。一是要向内深挖增收潜力,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统筹财政资源,加大盘活闲置资源的力度。强化收入调度机制,协调联动,定期分析研判,不断壮大财政收入的规模和质量。二是向上积极争取上级财力的支持,抓住中央、省、市财力下沉的窗口期,向上算好账、对好账、交好账,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国债项目扶持等各方面的转移支付资金。三是落实各项惠企利企政策,通过减税降费、预算安排、向上争取、财政贴息、贷款担保、政府采购等方式,深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发展降成本、增订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形势稳步好转。
(二)有保有压,做优支出结构强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有保有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有限财力向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经济发展等关键领域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关键环节倾斜,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坚持真过“紧日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保障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织密社会保障网络。继续支持乡村振兴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农村生产发展。
(三)有破有立,深化财政改革增活力。用好改革的关键一招,破除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的陈旧观念,因地制宜,大胆尝试,该废则废,该立则立,建章立制,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效实施财会监督。
(四)统筹兼顾,化解财政风险促发展。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坚决有效管控财政运行中的各种风险,确保发展可持续。一是防范“三保”风险,足额安排“三保”预算,确保基本民生政策兑现和工资发放。二是防范债务风险,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三是规范管理政府法定债务管理,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压实专项债券各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储备项目的合规性和成熟度审核,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项目。
监督索引号53032119000010111
附件1.马龙区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402060411343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