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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信息来源马龙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6-02-28 15:03

监督索引号53032119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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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2026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2026年政府预算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2026年重点名词解释说明

第四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关于空表的说明

1-1  2026年马龙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2026年马龙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202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202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5  2026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1-6  202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  2026年马龙区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  2026年马龙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  2026年马龙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表

2-2  2026年马龙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  202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  202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  202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

3-1  2026年马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  2026年马龙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3-3  2026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  2026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到项级)

3-5  2026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3-6  2026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  2026年马龙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  2026年马龙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  2026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  2025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马龙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马龙区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区本级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马龙区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区级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6  马龙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马龙区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5-8  马龙区2026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  2026年区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6-3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区二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十六)

 

曲靖市马龙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6年2月9日在曲靖市马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马龙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沉着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集中财力支持重大战略部署落地实施,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2025年全区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143323万元,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25768万元;省级收入完成6025万元;市级收入完成3751万元;区级收入完成107779万元(含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66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39万元),比上年同期收入146521万元减收3198万元,下降2.18%,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19945万元,比上年同期21142万元减收1197万元,下降5.66%。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完成266160万元。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13万元(税务部门52242万元,财政部门18871万元),比上年同期收入68076万元增收3037万元,增长4.4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9011万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8.92%,比上年同期收入50201万元减收1190万元,下降2.37%;非税收入完成22102万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08%,比上年同期收入17875万元增收4227万元,增长23.65%;

(2)上级补助收入13089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163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2513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600万元;

(4)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1806万元(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

(5)调入资金457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73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49万元,其他资金调入2831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26616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746万元,同比上年236299万元减少4553万元,下降1.93%。其中:区本级预算安排支出158668万元,本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3262万元,占已到位专项转移支付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66110万元的65.44%;上年结转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9816万元,为结转专款77425万元的38.51%;

(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100万元;

(3)上解支出12176万元;

(4)调出资金5943万元;

(5)结转下年支出9195万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349万元、高标准农田352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66万元、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及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05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266160万元,支出2661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截至2025年末累计结转专款74762万元,比2024年末的92748万元减少17986万元。一是拨付2024年末结转专款47954万元,剩余44794万元;二是2025年到位专款84316万元,拨付54348万元,剩余29968万元。

上述部分数据均为预计数,最终与市级对账后作出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6361万元。

(1)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62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145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752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953万元),比上年同期收入39235万元减收12608万元,下降32.13%;

(2)上级补助收入21899万元,比上年同期收入6437万元增收15462万元,增长240.21%;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1892万元,比上年同期收入121923万元,减收20031万元,下降16.43%;

(4)调入资金59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7028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59178万元,比上年同期90781万元减支31603万元,下降34.81%;上解支出3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0100万元,调出资金7383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上年结余7558万元,本年收入156361万元,本年支出1570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891万元(结转下年专款)。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6688万元。

(1)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785万元,比上年同期收入39561万元增收4224万元,增长10.6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04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8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777万元;

(2)上级补助及转移收入12903万元,比上年同期收入11867万元增收1036万元,增长8.73%,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23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57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494万元。

(1)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045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34112万元增支5933万元,增长17.3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7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1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9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423万元;

(2)上解支出及转移支出19449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16697万元增支2752万元,增长16.48%,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上解支出19161万元,社会保险转移支出28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上年结余49342万元,本年社保基金收入56688万元,支出594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536万元(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按照政策市级统筹,故此结余不含职工、城乡居民医保)。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049万元(区级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3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比上年增收10039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100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2025年上级部门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7970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7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59415万元。2025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861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972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56415万元(区本级461415万元、经开区195000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情况。2025年全区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489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000万元,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YX债务额度101892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5年全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242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4100万元、利息3526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6592万元。

4.政府YX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5年共偿还政府YX债务本息92100万元(上级置换存量YX债务偿还本金90100万元、区级偿还本金1500万元、偿还利息500万元)。截至年末,全区政府YX债务余额为7347万元。

5.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偿还情况。2025年化解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36376万元。

6.PPP政府付费情况。2025年全区PPP政府共付费6773万元,其中:龙翔中学项目付费2313万元,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付费4560万元。

二、2025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深耕厚植,财源建设更有“力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将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确保财政收入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全区综合财力预计将达295718万元。一是强化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走势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状况,加强财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判。深化财税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治税,加大对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113万元,同比增长4.46%,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收入结构更趋优化。二是积极争取,扩大财源收入。紧盯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精准谋划项目,积极向上汇报对接。全力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有效弥补本级财力缺口,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26130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资金152808万元(超长期国债19042万元),一般债券资金66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01892万元。三是盘活资源,拓宽资金来源。大力挖潜土地出让及指标收益,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8637万元,耕地指标交易收入25450万元,极大地拓展了财源,提升土地收益对综合财力的支撑。

(二)统筹兼顾,服务发展更有“广度”。努力克服日益加剧的财政收支矛盾,坚持有保有压、优化结构,千方百计保重点、扩内需、促发展,支持落实大事要事。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持过渡期资金投入力度不减,拨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068万元,拨付其他涉农资金40884万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等,通过“一卡通”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185万元、厕所革命补贴115万元、省级生态效益林补偿750万元、农业保险补贴795万元,全面支持乡村振兴。二是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拨付资金5557万元用于城市更新、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三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拨付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22210万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四是支持政府采购,区本级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占比达93.09%以上,支持稳就业、促创业。

(三)以民为先,民生保障更有“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民生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民生领域支出183122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02%。一是保障政策待遇兑现。及时拨付育儿补贴1641万元,按时拨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社保代发待遇22146万元,足额拨付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抚专项、惠民殡葬补助等资金7860万元,确保相关待遇、补贴及时足额兑现。二是支持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812万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等,全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10861万元,兑现财政贴息资金408万元,扶持391人创业,带动625 人就业,有力支持了创业就业工作。三是强化医疗卫生保障。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补助资金563万元,养老保险区级配套65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842万元,人均配套资金从94 元提高到 99 元。四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累计拨付教育资金43411万元,支持区直中小学校扩优提质,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及减免保育教育费477万元,支持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扩面和保教质量稳步提升,完成了财政投入教育经费只增不减的目标任务。

(四)筑牢屏障,风险防范更有“态度”。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重大风险,未发生财政运行和债务方面的风险、敏感事件,牢牢守住了资金不断链、债务不爆雷、风险事件不发生的底线,债务率由2024年的272%下降到249%。一是债务风险守好守牢。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认真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7218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4218万元,YX债务还本付息2000万元,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支出1000万元;全力化解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36376万元,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增量化债政策,运用置换债券等工具,化解存量YX债务90100万元,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协商解除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并拨付资金4560万元,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为未来财政腾挪了发展空间。二是“三保”底线兜牢兜实。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资源,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库款保障的绝对优先位置,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全年累计拨付“三保”支出137703万元,占上级财政核定数137869万元的99.88%,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2827万元,占核定数44324万元的96.62%;保工资支出91809万元,占核定数90348万元的101.62%;保运转支出3067万元,占核定数3195万元的95.99%,未出现任何“三保”风险和舆情,“三保”底线守得更牢。三是财会监督从紧从严。严格落实财会监督主责,纵深推进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行动。锚定“清廉马龙”建设目标,持续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聚焦惠民惠农“一卡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10项专项整治开展行动,累计发现问题43个、涉及金额1883万元,已完成整改42个,整改金额1833万元。同时,对10个乡镇(街道)开展殡葬领域及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委托中介机构对22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三公”经费管理检查,涵盖10个乡镇(街道)、11个区直单位、1家国有企业。

(五)提质增效,财政改革更有“深度”。聚焦财政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零基预算改革纵深推进。坚决打破基数依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度统筹财政资金,千方百计将大事要事、分序保障、基本运转三个保障机制落实落地。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始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进一步完善《马龙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实行更严格的管控,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5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890万元,比2024年957万元减少67万元,下降7%。通过削减预算支出、调剂预算项目、清理核销指标等方式,全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069万元,将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重点支出。三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绩效自评全覆盖,2025年选取4个重点民生、重大产业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推动资金分配和绩效管理贯通。四是加快推动国有“三资”管理改革。“1+N”制度体系立得更稳,“三资”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在资产盘活、资源整合、资金统筹上连出实招,国有“三资”管理效率显著提升。五是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健全机制、激发活力、整合资源、提质增效”核心目标,全力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改革任务完成率达98%,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党委会前置决策程序,持续优化国资布局,以市场化导向,持续推进龙乾集团和滇东公司的重组整合,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全面完成区内5家公司退平台任务,实现平台公司YX债务和经营性金融债务“双清零”。全面完成监事会改革任务,撤销一级及各级子企业内设监事会35个,设立审计委员会5个,成立内审机构明确审计岗30个,同时不断强化国资监管,筑牢安全风险防线。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依法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理解包容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交织。从机遇、动力上看,一方面,党和国家谋篇布局“十五五”规划,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惠民生、强实体的政策措施,为地方经济企稳回升奠定了基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会议提出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做好财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另一方面,近年来全区上下坚定不移抓产业强区,一批重点产业发展壮大,一批重大项目开工投产,经济发展的韧性不断增强,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挑战、压力上看,当前我区缺乏带动性强的支柱税源,自身“造血”能力不足,收入增长持续承压;“三保”、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预算平衡难度持续攀升;防范风险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速向财政传导;财税改革步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问题集中凸显,全面实现改革目标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对保障推进马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一)预算编制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

量入为出:根据财力可能安排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突出重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重大战略、重点项目支出。

讲求绩效: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公开透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经综合研判各种因素,2026年全区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67117万元。一是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19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71113万元增收1013万元,同比增长1%,其中:税务部门53332万元,财政部门18568万元;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预计133007万元;三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计1070万元;四是区域间转移性收入预计6800万元;五是调入资金预计5434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76312万元。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629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支972万元,下降0.37%;二是上解支出预计12176万元;三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预计12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重点项目:一是2026年“三保”支出安排13823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4236万元,保人员工资及工资性费用90776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3219万元;二是一般债券付息3536万元(不包含专项债券利息18063万元)。三是预备费2700万元;四是“三保”以外聘用人员及其他刚性支出15983万元,其中:编外人员支出3586万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基础性、奖励性绩效11245万元;其他刚性支出1152万元(消防经费、其他财政补助人员);五是产业发展、信访维稳、党管武装、春节慰问、网络维护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36567万元;六是安排2025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专款支出20000万元;七是安排2026年上级专项转移支出1100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上年结转9195万元,本年收入预计267117万元,支出预计2763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详见01表、02表、09表)。

需要特殊说明的是:一是因财力原因2026年不能全部纳入预算结转的上级补助资金,将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及新增财力按照轻重缓急逐步解决。二是区级其他资金安排情况。区本级教育专户资金收入390万元,安排支出390万元;全区各单位自有资金收入20037万元,安排支出200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0768万元。202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28268万元(包含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9825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549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5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3765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365万元(2025年结转超长期国债资金3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992万元(含2025年结转超长期国债资金2157万元),农林水支出3194万元,其他支出1478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806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2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367万元(详见05表)。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上年结转6891万元,本年收入预计30768万元,支出预计376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平衡情况

2026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33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1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支出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58564万元。区本级收入4463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3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227万元,失业保险12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4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311万元;转移收入6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28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61499万元。区本级支出4416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4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50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2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9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100万元。转移支出217万元,上解支出17116万元。

(3)社保基金平衡情况。上年结余45232万元,本年收入预计58564万元,本年支出预计6149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297万元(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按照政策市级统筹,故此结余不含职工、城乡居民医保)。

四、2026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财政资源统筹分配、财政政策制定落实的具体实践,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确保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和“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聚焦“健康财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稳增长”。

一是围绕年度收入目标,提前预判税收形势,把握好收入组织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堵塞税收漏洞,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缴分离”与“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全面厘清我区土地资源情况,推动部门间形成合力,针对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深挖开发潜力,提出开发意见,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土地出让成交率和收益率。四是加大对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管理,进一步盘活各类财政沉淀资金资源,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整合,确保重大战略财力保障到位。

(二)聚焦“民生财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重点”

一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非急需、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持续压减,节约资金集中用于“三保”、债务化解等重点领域支出。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从严从紧的预算管理模式,建立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不断完善民生实事财政保障制度体系和财政投入机制,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三是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加强“三保”运行监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聚焦“安全财政”,实行动态监控机制,全力“防风险”

一是不断完善库款监控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库款流入、流出、余额等情况,结合财政收入预测、支出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库款整体运行进行把控,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严防库款支付风险。二是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做好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债务化解工作,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YX债务。统筹风险和发展,做好财政承受能力动态评估预判,强化专项债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防止出现债务风险。三是进一步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力度。针对非法集资新特点,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部门协同排查,科学防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生态。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力度,采取现场检查和线上监管系统审核等多种方式,推动金融组织规范运行,积极防范经营风险。

(四)聚焦“质效财政”,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力“提质效”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传统支出固化格局,严格遵循“先定事后定钱”核心原则,紧密衔接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结合财力实际承载能力,以零为起点全面统筹编制预算。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聚焦重点项目资金开展精准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硬挂钩,促使预算单位自觉加强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度赋能“数字财政”,推进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信息化,打通部门“数字壁垒”,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财政业务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管,提升财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为财政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四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预决算和会计信息质量公开管理,推动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分配、安排和使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五是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积极谋划新一轮国企改革,优化调整区属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及工资待遇标准。推动区属企业市场化转型,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资产的摸排、分类和盘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聚焦“发展财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增动能”

一是把握财力下沉的利好政策,深入分析研究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找准与我区发展的结合点,常态化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特别是增发国债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切实保障全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需求。二是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协调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支持,将上级出台的延期还款、贴息、减费让利等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开展有针对性的银企对接活动。持续扩大村采集范围,充分运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结果,提高群众的信用意识。三是推进城乡融合协调发展,持续加大“三农”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四好农村路”等重大任务,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各位代表,关山万千重,实干勇攀登!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四区”奋斗目标和“四地”产业定位,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向实处着力,用实绩说话,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高质量的财政工作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名  词  解  释

 

一、全口径预算是指政府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其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六、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七、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定向提高某一地区或某几个地区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水平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补助。

八、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九、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十类,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针对不同类别和性质的非税收入,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十、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通俗地说就是一个部门编制一本预算,并通过该预算全面反映部门的各项收支。它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预备费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十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十三、上解上级支出是指下级财政根据财政体制应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主要包括体制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体制上解主要是收入超基数上解,专项上解主要是烟叶税上解、税务经费上解、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上解、老年人免费乘公交车上解、检察院法院审计上解、环保上解等。

十四、“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六、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

十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治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八、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优化调整税费政策,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

十九、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为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二十、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等量对比关系。平衡标志为总收入等于总支出。若总收入大于总支出为预算结余;总支出大于总收入为预算赤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我国省以下地方各级财政实行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方针,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也不准许执行结果中出现预算赤字。预算结余是财政后备的一部分。

二十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指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各地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债务限额。

二十二、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二十三、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其他类型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监督索引号53032119000010111


附件:马龙区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602280247040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