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美丽河湖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2023年美丽河湖评定工作采取分级评定、择优推荐、逐级分类申报的方式开展,经区级资料初审、现场抽验、准入自评条件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公众满意度评价、专业评价,区级联合专家组复核,拟确定下列2件河流(水库)为马龙区2023年区级美丽河湖(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区河长制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监督电话(传真): 0874—8880972
联系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龙泉北路23号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区级美丽河湖名单
曲靖市马龙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区级美丽河湖名单
序号 | 涉及县(市、 区) | 涉及乡镇 (街道) | 申报河湖名称 | 申报类 型 | 所属河湖 | 所属水系 | 起止点 |
1 | 马龙区 | 通泉街道 | 前进河(城区段) | 城区河段 | 长江 | 金沙江上游牛栏江水系 | G56杭瑞高速公路桥至龙溪桥 |
2 | 马龙区 | 月望乡 | 松溪坡水库 | 水库 | 长江 | 牛栏江水系 | 松溪坡村 |